深圳户口自缴社保

1、填写表格《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已办理金融社保卡请提供金融社保卡;尚未办理金融社保卡请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或招商银行开具的存折或借记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人员,另需提供原户籍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有效证明(收原件)

深圳购房政策

 

 

330

政策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政策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深圳楼市325新政

 

 

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指引

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指引
一、打印个人或家庭所有房产证明(包括无房证明、唯一房产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到场查询的,需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证,外国护照等)原件,提交复印件。
2.开具夫妻双方相关房产证明的,夫妻双方至少一方需到场,并交验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3.开具子女(18周岁以下)房产证明的,需父母一方到场,并交验父母本人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及出生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查询的,除提交以上相关证件外,受托人必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公证委托书中必须注明:受托人有权查询委托人在深圳的全部房产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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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办理市内移居

设立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合法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是指市政府或市国土及住宅管理部门发放的住宅用途房产证,对商住两用、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也可认定为住宅用途房产)或相关证明材料及业主身份证及户口簿;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以一个月内有效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市、区房屋登记中心出具,下同)代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以房款缴交票据复印件(核验原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书或两个月内的水(电)缴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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